按:谬数者,以其谬误而取胜也。是在了解对方的图谋后,故意装着什么不知道,导之以谬,即引导他走向荒谬的地步,从而使之失败,自己获得成功。这种谋略不用与之针锋相对而获胜。此法适用广泛,权谋、商战、处世均可用也。
知其诡而不察(知道对方诡诈计谋,却故意装不知道),察而不示(知道了故意不表现出来),导之以谬(误导他走向错误)。攻子之盾,必持子之矛也。
智无常法,因时因势而已(智谋没有固定的办法,是根据时间、形势不同而制定)。即以其智,还伐其智(用别人的智慧来战胜别人) ;即以其谋,还制其谋(用对方的谋略来制服他的图谋)。
间者隙也,有间则隙生(间就是空隙、漏洞,有了漏洞,别人就有机可乘)。以子之伎,反施于子(就可用你的伎俩,反过来用在你的身上),拨草寻蛇,顺手牵羊(如同拨开草寻蛇,顺手牵羊一样)。
彼阴察之,我明示之(对方暗中探我的情况,我公开展示给他一些虚假的情报)。敌之耳目,我之喉舌。借彼之口,扬我之威(敌人的耳目成了我的说话的工具,借敌人之口宣扬我的威势)。
偷梁换柱,移花接木。妙手空空,弥祸患于无形(用釜底抽薪,移花接木的妙法,尽管自己是两手空空的,无开拓之中消除了祸患)。釜底抽薪(从锅下边抽掉柴禾),上楼撤梯(让人上了楼,给他把梯子撤掉),虽曰巧智,岂无大谋?
人构我(加紧人在算计我),我亦构人。以彼之道 ,还施彼身(即以其人之道 ,还治其人之身,用他的办法来对付他)。反客为主,后发制人。
必欲使人为谋事,威逼之,刑罚之,利诱之(想利用别人做某重要的谋略之事,可采用用威胁的手段逼迫他,用刑罚惩处他,用利益诱惑他)。由远及近,从小到大,循序渐进,然后可用(这些手段的运用要由远及近,由小到大循序渐进,这样才能运用自如)。\